viko 发表于 2007-8-27 15:10:00

中国大学生婚育政策从堵到疏

http://www.educast.com.cn/hundredTree/show/article.htm?ID=2007-0815115027-946

中国国家人口计生委、教育部、公安部近日在关于高等学校在校学生计划生育问题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对于已婚学生合法的生育,学校不得以其生育为由予以退学。

意见称,为保障母婴健康,保持学校正常教学科研秩序,建议已婚女学生生育期间办理休学手续。

意见提出,人口计生、教育行政部门要密切配合,指导各高校针对在校学生的特点和需求,举办专题讲座、开设公共选修课程,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咨询指导。

意见提出,各高校要建立在校学生婚姻状况登记备案制度,及时掌握在校学生结婚情况。已婚学生应自觉遵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高校学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生育服务证》及生育子女的情况应当纳入该学生的人事档案。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要与辖区内高校密切合作,共同做好已婚学生在校期间所生育子女的户口管理工作。

根据意见规定,高校学生在校期间违法生育的,按照其户口所在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规定处理,所在高校可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分;是中共党员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处理。

中等以上学校要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内容纳入教学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22日发布。决定在提到“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时指出,中等以上学校要将人口和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纳入相关课程教学内容或开设专题讲座等。

此外,决定还指出,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特别是主要媒体要制定规划,采取灵活多样、生动活泼的形式、持续广泛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的宣传,总结报道先进经验和典型,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利用城市社区、农村基层各种文化场所和宣传途径,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人口文化活动。

决定要求,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深入开展国策、国情、人口形势教育,积极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引导群众遵纪守法,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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