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评委的一点感想
--记中国上海 第五届全国吉他大赛
马志敏
这次全国吉他大赛,我担任了公开组的复赛与少儿组、民谣组的决赛评委,感触很深,想针对选手在赛场上的情况谈一些个人的看法。
大赛与演出最大的不同是前者在台上人让台下人评分,后者是台上人人台下人欣赏。人的目的、心态不同即使同一件事结果也会相差极大。既然是比赛就有名次。拿破仑有句名言:“不想当元帅的是并不是好士兵”。这句话用在艺术比赛上就不合适。因为士兵与选手的使命不一样。由于使命不同就要找到自己完成使命的一个定位,才是好选手。
作为器乐手,他的生命力在于与听众的相依相存,考级与比赛有一点相同,台上人让台下评分,但很大的不同是比赛只有有限的几个名次,多一个也不行。而考级是只要合格就能领到证书。所以选手在有限的时间内要在评委面前发挥自己的水平。从评委的角度来讲,要求选手能够将乐曲的音乐表现完整。这一点选手也知道,但是选手总觉得既然是比赛乐曲难度越高成功率也就越高,但是评委是在以完整性的前提下再来看难度的。所以这个看似很明白的标准,不少选手却会迷失方向,结果被高难度束缚后解脱不出来,将艺术比赛误入到数理化的考试形式。怎么讲呢,数理化是看答数,而语文中的作文署艺术范围,没有具体基数,只能用完善与完美性来评价。实际上作为评委这个群体,艺术类评委是最难当的,因为每一个数理化考生的考卷,10个老师打的分数一定是100%一样的,而一篇作文10个老师打出来的分数一定有所不同,这就是一个证明。
这次少儿组进入决赛的10名选手中,获第一名的是刘宪绩,第二名单珊,第三名樊菲儿。我当时给以上第一名打的是95分,第二名是96分,第三名是96分。第一名在弹规定曲目《小罗曼斯》时,第一弦偏低,而且在全曲中有两次机会可以校一下音,即第一段结束与第二段结束时,但该选手均未抓紧时间将一弦的弦钮往顺时针方向调整一下。这种调弦现象在演奏会上经常可以看到。能做到的说明:(1)耳音好;(2)有舞台经验。如做不到则反之。第二名的实力很强,但在弹规定曲目时很马虎地弹奏,甚至可以说是在过过场而已,这个原因很清楚,不是技术上的问题,而是观念所致。她认为夺名次的关键在于自选曲目。她的自选曲目是《罗德里戈的三首小品》。但是艺术不分简易,而分完整与否。书法大师不可能因为笔划少而随便写,笔划多才认真写。第三名是进入10名选手中规定曲目弹得最好的一位选手。如果第1第2名选手今后想在吉他演奏上不断提升,音准要求与对曲目的难易观念不改,那将是令人遗憾的事,当然也不可能成为一流的演奏家。
在民谣组的决赛中,第一名吴身宝,我打的分数低于第二名陈斌和第三名谢莉靖(具体分数忘了)。第1名弹得非常好唱得也不错,促使我打分低于第2、3名(第2、3名我当时打的是相同的高分)是因为第一名的台风(平份表格也有台风一栏,我个人认为弹唱应以唱为主,因为弹唱称歌星,其台风是极其重要的)不是不好,而是缺少舞台上的大气和那种激发剧场内令人兴奋的效果的感染力。这位选手给人的是一种小型聚会、在房间内演唱的感觉。我个人认为如果这位选手今后在这方面有所改进,将会是一位十分有前途的民谣歌手。第3名很有气氛,也唱得最好。民谣复赛时我不是评委,看公布的名单中她是高分,第一名,但可惜的是她的吉他定音不准,当然在演唱时无法临时停下来定弦,但在唱第二曲前时应校一下音,但是这位选手没有校音。
以上是我对古典与民谣选手在比赛时忽略的一些事项谈谈自己的看法,比赛也好,考级也好只是一个让人测试的机会而已,通过这些机会要找出自身的不足,作为今后练习的目标,才是最有价值的,也是参赛的真正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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